当前位置:
在法律服务的道路上行稳致远
刘朝祥律师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,大学本科学历,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,2002年取得律师执业证,担任过多家企业、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,先后办理了上百件*案件及民间借贷案件。
刘朝祥律师多年从事*工作,分别从事会计、出纳、信贷等工作,担任过信用社主任、县联社资产保全部经理、业务科副科长、科长等职,熟悉*、税务政策、法律及法规,有着丰富的*工作经验。
案例:成功代理香港著名影视名人曾XX诉深圳市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其肖像权、名誉权侵权案;成功代理了著名的网络歌手张X消费合同纠纷案,参与了某区人民政府与云南城投的合作项目合同审查等。
多年从事信贷业务工作,并担任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人,熟悉信贷业务,在岗期间办理了多起*纠纷案,参与县政府主持处理的“某化学工业公司集资案”、某县农村基金会兑付案等重大案件,有着丰富的案件处置经验。
擅长业务领域:公司法务、*、财税案件、民间借贷、刑事辩护等。
眉山市彭山区蔡山西路177号仁和城邦二馆三层11号
电话:028-37600789 传真:028-37600789
Copyright © 2022 - 2023 ,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祥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00032号-1
扫码查看移动端